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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营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解读
作者:hmclyzj 发布时间:2012-07-13
      问:《江苏省民营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民营经济作为江苏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占到全省经济总量的“半壁江山”,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对我省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至关重要。科学制定全省民营经济 “十二五”发展规划,对我省实现创新驱动、协调发展、绿色增长和惠民优先,尤其是落实“六个注重”、实施“八项工程”和推进“两个率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民营经济抢机遇,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加快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意义重大。本规划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等编制。

  

  问:《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投资领域,提高创新发展能力,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由粗放分散发展向集约集聚发展转变,由投资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转变,由产业低端向高附加值环节转变,由传统运营机制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由量的扩张带动向质的提升带动转变。

  

  问:《规划》确定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十二五”期间,民营经济发展坚持五方面原则:一是坚持规模发展。继续扩大民营经济规模总量,保持民营经济稳定增长,发挥民营经济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促进民营企业吸纳社会就业。二是坚持创新发展。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推进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增添创新活力,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三是坚持集约发展。突出产业集聚和企业集群发展,提高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水平。四是坚持外向发展。提高民营经济的国际化经营水平,充分利用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引进来和走出去,提高民营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五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发展循环经济,提高民营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的水平,加强节能减排,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问:《规划》确定的民营经济发展目标是什么?

  答:《规划》从4个方面确定了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一是规模总量:民营经济增幅保持高于全省经济增长水平,力争“十二五”末民营经济总量达到4万亿元,吸纳就业人员占新增就业人员的75%,上缴税收占全省税收总额的比重年均提高0.5个百分点;二是结构优化:民营经济战略新兴产业销售收入达到3万亿元,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民营企业达到100家;三是创新驱动:民营科技企业总数达到10万家,民营科技企业产值对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贡献份额达到45%,民营企业专利授权数达到7万件;四是人才培育:实施“百千万”人才培育计划,每年培训百名高成长民营企业和拟上市民营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培训千名民营企业经营者,培训万名民营企业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问:《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为实现规划提出的目标,规划提出了6 项主要任务:

  一是加快民营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强规划引导,加快民营经济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步伐。优化区域布局,推进苏南的民营经济提升发展,苏中民营经济崛起发展和苏北民营经济跨越发展。推动企业做强做精,支持一批核心竞争力强、主导产品优势突出的民营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积极进行上下游产业链整合,实现优势互补,成为行业排头兵。

  二是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放宽民间投资领域限制。支持民间资本进入交通、水利、电力、石油、天然气、电信、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工等领域;促进民间资本拓宽医疗、教育、社会福利、文化、旅游、体育等社会事业及商贸流通、政策性住房等投资领域。拓宽民营企业产业空间,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进入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等高端服务业。创新民间投入进入途径,实施股权出让,政府出资和国有控股企业投资新建的重大交通、能源项目,要吸收一定比例民间资本参股,向民间资本出让部分股权。

  三是提升企业创新发展能力。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加强产学研合作。支持民营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培育建设一批由民营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的新型产学研共建研发机构。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民营企业建立和实施标准体系及实质性参与国际化标准活动。加快品牌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全面提高商标注册、培育、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四是推进民营企业集聚发展。促进民营企业集聚发展,高起点地规划建设一批民营经济新兴产业集聚园区,形成若干有特色的产业集群。支持重点特色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实施品牌战略,提高特色产业比重。培育一批关联性大、带动性强的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的产业福射、示范、信息扩散和销售网络的引领作用。

  五是提高企业外向发展水平。引导民营企业加快贸易转型,支持新兴产业、支柱产业产品扩大出口。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培育国际知名品牌。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提高民营企业国际竞争力。支持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境外设厂或建立境外经贸合作区、加工贸易区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提高开发和利用国际战略性资源水平。

  六是增强民营企业发展素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民营企业向科学化、现代化管理方向发展,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新基础管理,引导企业树立现代企业经营理念,推动企业创新管理模式和组织构架,进一步完善管理流程,实现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文化管理”发展。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各个行业的广泛应用,实现两化深度融合。按照“人才、项目、基地”一体化建设方针,以企业为主体,采取项目资助、股权激励与平台集聚等综合措施,推动高层次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

  

  问: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的措施有哪些? 

  答:《规划》提出六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优化发展环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形成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二是完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减少行业限制。放宽民间投资领域限制,支持民间资本加快进入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三缓解融资困难。加强和改善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大对民营企业贷款的规模和比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建立民营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充分发挥对民营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升级的助推作用。四是打造人才高地。引进一批直接面向民营企业,具有综合管理和经营能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重点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人物、技术骨干和创新团队。五是强化要素保障。在土地、能源等生产要素的保障上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整合要素资源。六是加强指导服务。按照分类指导原则,统筹安排民营经济各项工作,分层次、有侧重地推进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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